医疗保险
四川21市州上调城乡低保标准 保障585.9万人
发布时间:2019-09-05 阅读次数:781
近日从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获悉,上半年全省城乡低保制度保障585.9万人,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176元和77元,为今年“民生工程”目标的113.5%和128.3%,群众受益面和受益程度进一步提升。
上半年,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95.9万人次,按全省城市低保对象、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累计人均救助108.4元、114.7元,分别完成“民生工程”目标的77.4%、81.9%;新建、改扩建敬老院42所,新增床位3647张,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7730人,集中供养床位率达49%,分别完成56%、72.9%、77.3%和98%,51.05万名五保老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;新建慈善爱心超市343个,完成目标的68.6%。
21个市(州)全部调整城乡低保标准,并按照新标准相应提高救助水平。截至6月底,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平均值分别达到242元/月和1252元/年,较2010年底分别提高35元和268元。
上半年,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95.9万人次,按全省城市低保对象、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累计人均救助108.4元、114.7元,分别完成“民生工程”目标的77.4%、81.9%;新建、改扩建敬老院42所,新增床位3647张,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7730人,集中供养床位率达49%,分别完成56%、72.9%、77.3%和98%,51.05万名五保老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;新建慈善爱心超市343个,完成目标的68.6%。
21个市(州)全部调整城乡低保标准,并按照新标准相应提高救助水平。截至6月底,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平均值分别达到242元/月和1252元/年,较2010年底分别提高35元和268元。